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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

办事指南

注意事项说明:

太阳成集团tyc151学生赴港澳手续办理分三个步骤,首先在“太阳成集团tyc151学生出国(境)备案系统”完成网上备案(未经备案,学校将不予办理财务报销、成绩认证、学分转换、体测免测等相关手续和服务),然后自行办理港澳通行证,最后学习结束后返校报到和报账。使用学号登录,初始登录密码为:stu+身份证后六位(如身份证后六位里有字母X,X需大写),关于备案系统使用的咨询(如出现无法登陆等情况),请联系所在学院(中心、所)进行登记、反馈。

具体步骤请见以下说明:

一、适用对象

太阳成集团tyc151需要办理赴港澳备案手续的在籍学生指:学校公派赴港澳学生。学校公派赴港澳学生包括:通过学校校际合作项目派出的校际交流学生、联合培养攻读学位学生,经学校批准参加国际学术会议、国际比赛、国际学术交流或赴港澳进行实习实训、合作科研、考察访问的学生,以及参加其它各类纳入学校管理备案的长、短期出境交流学习项目的学生。

二、申报说明

太阳成集团tyc151在籍学生赴港澳交流学习前,应当通过太阳成集团tyc151学生出国(境)网上备案系统办理备案。未经备案,学校将不予办理财务报销、成绩认证、学分转换、体测免测等相关手续和服务。

1.填报注意事项

a. 出访期限:计入出入境的当天,以境内边检签章日期为准。总天数应包括邀请信中的访问时间+路途时间。请注意计入航班飞行时间及时差。

b. 出访任务:填表时请用中/英文全称,勿使用简写。

c. 个人联系方式:请准确填写,以免错失相关通知。

2.填报及审批流程

赴港澳备案流程:使用学号登录太阳成集团tyc151学生出国(境)网上备案系统页面右侧,根据出访性质及学生身份,点击相应的出境备案申请进入申请主页面,填写相关栏目(有 * 栏目为必填,默认信息请自行核对上传附件;保存 确认信息完整无误后提交

备案审批所需材料清单(即上传附件):

a. 邀请函

b. 太阳成集团tyc151学生境外学习交流责任书

c. 行程表

备案审批流程:学生网上提出申请; 辅导员/导师网上审批; 学生所在院系(中心、所)网上审批; 相关职能部门网上审批; 国际处、港澳台备案

三、申请证照及签注

学生完成赴港澳交流学习备案后,需自行办理通行证和签注。

1. 成都市出入境管理局:http://cdcrj.chengdu.gov.cn/

2. 通行证和签注办理请查成都市出入境管理局具体要求;

3. 本科生的中英文《在读证明》可到教务处开具,研究生的中英文《在读证明》可到研究生院开具。

四、行前培训和管理

学生应参加所属院系(中心、所)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主办的行前培训,仔细阅读《太阳成集团tyc151在校学生校际交流项目出国(境)学习暂行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。

赴港澳交流学习的学生抵达目的地后,需将境外住址、联系方式及交流学习情况等及时反馈给所属院系(中心、所)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,并保持通畅的邮件联系。学生出境前/后须在备案系统里及时填写实际出境/入境日期。

学生赴港澳交流学习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均由学生本人承担,所属院系(中心、所)应对学生做好跟踪管理。

五、返校报道及资助申请

交流学习期满后,学生须按时返校,及时到所属院系(中心、所)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返校报道手续,不得擅自延长学习交流期限或转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留学,否则作自动退学处理。

在遵循学校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前提下,学校鼓励相关职能部门、学生所属院系(中心、所)及导师对学生赴港澳交流学习进行配套资助,如境外旅费、会议注册费、在外期间的住宿费、伙食费及公杂费等。

如发现学生在境外交流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、违反项目管理有关规定、未能完成项目任务、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等情况,学校将视情况扣减其资助额度或撤销其资助资格。如已获资助,学生须退还其部分或全额资助款项。

1.申请资助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

a. 在校正式注册学生;

b. 热爱中国,诚实守信,品德优良,身心健康,社会责任感强,无违法违纪;

c. 学生赴港澳学习交流前,学校部门、所属院系(中心、所)或导师同意资助;

d. 学生赴港澳信息已在太阳成集团tyc151学生出国(境)管理系统备案。

2.报账流程

a. 使用学号登录太阳成集团tyc151学生出国(境)网上备案系统

b. 页面右侧,点击相应的出境报账申请

c. 大川视界等校级专项的报账事宜,按相关项目的要求执行

d. 非大川视界等校级专项,进入申请主页面,填写《资助情况说明》(有 * 栏目为必填,默认信息请自行核对; 上传附件; 保存; 确认信息完整无误后提交(资助额度不能超过《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公杂费开支标准表》)

e. 导出并打印提交的《资助情况说明》和《太阳成集团tyc151学生出境学习交流外汇支用单》。如系学校职能部门经费资助,需学校职能部门签字盖章;如系所属院系(中心、所)经费资助,需院系(中心、所)签字盖章;如系导师课题经费资助,需导师签字

f. 根据资助的经费来源联系学校职能部门、院系(中心、所)或导师,在学校财务系统填写并打印报账申请单,由学校职能部门、院系(中心、所)或导师签字盖章;

g. 在太阳成集团tyc151学生出国(境)网上备案系统提交报账申请的一个月内,经办人需将财务报账所需的全部材料(如相关票据、行程单、出入境记录等)、《资助情况说明》和《太阳成集团tyc151学生出国学习交流外汇支用单》交至望江校区西区留学生公寓一楼办证中心胡老师处签章,再到财务处报账。